一、擬訂或修訂本組各項章則及應用表格。
二、會同教學組充實教學設備。
三、會同總務處計劃及支配全校教學設備。
四、會同總務處整理及保管全校教學設備。
五、商請各科教師自製教學設備。
六、擬訂管理、使用各項教學設備之章則。
七、注意教學設備使用與損壞之修理。
八、會同有關學科舉辦學生科學作品展覽。
九、辦理視聽教育各項活動。
十、教科書、作業簿分發作業 。
十一、出席各項有關會議。
十二、指導學生視聽教育服務社,協助發展視聽教育。
十三、辦理其他有關設備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