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第二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二、申請期限及事項:
1.申請期限:114年9月8日至10月9日止。
2.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依就讀學校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
3.申請資訊及其申請表單電子檔:可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查詢下載(https://ip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1010&s=1077352)。
三、旨案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