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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性平觀察家養成挑戰有獎徵答」社會組個人 競賽

網址:https://forms.gle/F3Vva87mZmpBXpPQA
一、 請先至活動網站完成答題測驗,並於活動網站留下臉書姓名、真實姓名、手機號碼、電子郵件信箱及地址等資料(作為區別重複得獎者、通知得獎及寄送獎品之用)。
二、 至 「 性 別 平 等 觀 測 站 」 臉 書 粉 絲 專 頁 ( 網 址 : https://reurl.cc/6LDlp5)「性平觀察家養成挑戰有獎徵答社會組個人競賽」活動貼文完成留言(內容包含「(臉書姓名)+已完成」),並 tag 兩位好友(@好友臉書姓名)。
三、 抽獎資格:完成本次競賽活動測驗且總分達70分以上,以及於臉書粉絲專頁活動貼文底下留言與 tag 分享給兩位好友者。
四、 獎品、抽獎方式、得獎名單公布及獎品寄送
(一) 獎品
1. 頭獎1名:11吋128G 平板電腦。
2. 貳獎200名:100元便利商店之購物金電子禮卷。
3. 參獎50名:性別平等意象帆布袋。
(二) 抽獎方式:以電腦程式抽出得獎者,得獎名單如發現重覆中獎者,經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查證後,以發送1份獎品為原則。
(三) 得獎名單公布
1. 日期:114年2月下旬。
2. 方式:得獎者名單(包括臉書姓名及手機號碼電話後3碼)將公布於活動網站、性別平等觀測站臉書粉絲專頁、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
(四) 得獎通知及獎品領取方式
由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寄送得獎通知(以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中獎者),主辦單位將依據參賽者留於活動網站之通訊地址寄送獎品或以簡訊寄送電子禮卷(得獎者應自本院公布得獎名單後3個月內完成兌換與使用,逾期兌換與使用者無效,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發)。另如因參與者資料填寫不全或錯漏,致主辦單位無法寄送(達)獎品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及權利,不得有異議。
注意事項如下:
一、 凡參加者即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相關辦法。
二、 活動蒐集之個人資料(臉書姓名、真實姓名、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僅提供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辦理本次活動辨識參加者身分、通知得獎、寄送獎品及相關事項所使用,個人資料之利用期間為參加活動至完成獎品發放及相關行政作業,活動結束即刪除所蒐集個人資料。
三、 如參加者請求主辦單位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致影響辨識身分時,視為放棄參加本次活動。
四、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第10條、第11條規定,參加者得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方式向行政院請求,就其個人資料行使下列權利:
(一) 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 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 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 請求刪除。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公布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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