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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辦理110學年度第1學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等二類學生就學減免申請

一、申請對象為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設籍 本縣且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凡符合規定條件
者均可提出 申請。
二、就讀私立國民中小學,由學生或監護人填具申請表,檢附有關證件9月15日前向學校申請。
三、本補助不包含視障用書等特殊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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